学院新闻

上海市农业高等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奖励办法

发布时间:2008-05-29  阅读次数:2393

 

 

根据《上海市农业高等教育发展基金章程》和《上海市农业高等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使用“基金”的增值收入部分,对部分作出突出成绩的新葡的京集团8814的教职员工进行专项资助奖励。

一、    范围、名额与金额

本着“体现农科特色,促进农学学科上水平、出成果”的原则,对在20079月至20088月期间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科教兴农以及“三育人”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员工,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,这次名额为6名。

二、    申报与审批

以新葡的京集团8814为申报单位,实事求是地提出候选人名单,并附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(打印稿),630截止。联系地点:闵行校区农学楼0-308室或七宝校区综合楼322室。

由“基金”理事会中新葡的京集团8814的理事集体讨论审定,宁缺勿滥。

三、    在“教师节”期间进行表彰奖励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市农业高等教育发展基金秘书处

2008528

Copyright 2016 新葡的京集团8814(中国)股份公司    访问旧版
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电话:021 - 34205866 备案:沪交ICP备20101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