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复试具体安排
(一)报到
1、时间:12月12日(星期二)上午8:30—9:00
2、地点:闵行校区农生实验楼二楼(红楼)
补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种证件、材料。
(二)专业测试(笔试)
1、时间:12月12日(星期二)上午9:00—12:00
2、地点:闵行校区农生实验楼-216(红楼)
(三)面试及分组情况(“硕博连读”考生必须参加)
第一组:园艺学
时间:下午13:00开始 地点:闵行校区农生学院大楼0-507
第二组:园艺学(食品安全与营养科学)
时间:下午13:00开始 地点:闵行校区农生实验楼-216(红楼)
第三组:生态学
时间:下午13:00开始 地点:闵行校区农生实验楼-227(红楼)
第四组:生态学(动物科学与工程)
时间:下午13:00开始 地点:闵行校区农生实验楼-229(红楼)
二、资格审查的说明
根据教育部文件,学校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。
复试考生须携带:
1.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;
2.历届生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;
3.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;
4.持境外获得学历、学位证书报考者,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——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;
5.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TOEFL、IELTS成绩单。
历届生还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。
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,一律不予复试、录取。
三、复试内容(复试满分300分)
(1)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:综合考试(占100分);
(2)考核综合素质: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、科研兴趣和态度;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,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、个人品性、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。(占100分);
(3)导师对考生的评价(占100分)。
四、复试形式
笔试结合面试。
五、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和拟录取后注意事项
学院复试后决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,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,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,向复试合格的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。
1. 已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以选择2018年9月份入学,也可以选择在2018年4月份(春季)入学,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。选择2018年4月份(春季)入学的博士生进校后先跟随导师从事科研工作,将与秋季入学的博士生同步进入博士生课程学习阶段;
2.对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等其他事宜按研究生院的要求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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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4日